为规范我系学生转专业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育部教学〔2014〕11号)、《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健、蔡婵
成员:卜璞、叶智淼、谭新宇、贺新宇
二、转专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从外校转入我院的;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三)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四)不符合转入专业基本条件的;
(五)艺术类考生转非艺术类专业的;
(六)以降分录取或对口招生形式录取的;
(七)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八)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九)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以退学的;
(十)在校期间已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违纪处理的;
(十一)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一)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二)经批准转专业学生在报到前受到纪律处分的;
(三)经批准转专业学生逾期未到转入教学系报到的。
三、资格审查与名单确定
(一)资格审查项目
1、成绩审核(专业课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期初补考后)不能转专业);2、素质实践课程审核(未达到100分的不能转专业);3、处分审核(有纪律处分的不能转专业);4、学费欠费审核(恶意拖欠学费的不能转专业)。
(二)转专业名额
以核准的一年级在籍学生数为基数,专业群间各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专业群内各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各行政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5人。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系2026年转专业计划数

四、转专业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笔试 + 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业基础、专业适配度与发展潜力。总分100分。
一、学业基础 (20分)
原专业成绩 :主要考察学习态度与能力。以第一学年/已修读学期所有专业课程成绩按比例折算。
二、专业认知与潜质 (80分)
笔试 (40分)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考察目标专业的核心基础知识与思维。 闭卷/开卷考试。由系部统一命题、阅卷。考试范围提前公布。
面试 (4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专业兴趣、匹配度与个人素质。 1. 个人陈述 :对原专业与目标专业的理解,转专业动机、未来规划。 2. 专业问答 :考核对目标专业的基本认知、前沿了解、基础问题分析能力。 3. 综合素质 :逻辑思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创新意识等。
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
· 3月2日:系部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及本考核方案细则。
· 3月9日:公布转专业考试具体实施细则以及大纲。
· 3月11日:系部完成资格初审,公布笔试/面试名单。
· 3月13日:组织笔试。
· 3月20日:组织面试。
· 3月24日:学院核算总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上报。
· 4月:学校审批,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学工办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