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王亦飞等2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我院道造 2402班班王亦飞等2名学生违反学生管理规定,未经批准连续超过2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三十条、《学籍管理办法》(湘建职院院发[2025]16 号)第二十条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退学处理,学生信息如下:
1.王亦飞,男,道造 2401 班学生,学号 202405090127;
2.廖珂,男,道造 2402 班学生,学号202405090210;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11月27日),由班主任及时将学院处理决定送达学生和家长。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二教学楼509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662969。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党总支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