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下半年往届生《大学生素质实践》课程补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19-2021届《大学生素质实践》课程不合格(素质学分500分以下)的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9日—11月10日
三、补考方式(任选一项完成)
1、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补考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打扫社区卫生、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后,填写好《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盖好组织单位或街道公章,附活动时拍摄的照片。
2、用人单位毕业生评价
补考学生参加工作后,填写好《用人单位毕业生评价表》(附件2)需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填写毕业生在单位表现情况并人事部门盖章。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系要及时通知学生按照补考时间参加补考,并严格审核学生补考材料。特别强调:根据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2019届毕业生本次为参加补考最后1次机会。
2、各教学系审核认定学生补考《大学生素质实践课程》合格后,统一报送《<大学生素质实践>课程补考合格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至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管理科,并通知补考合格学生持结业证到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管理科209办公室换毕业证。
附件:1.《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登记表》
2.《用人单位毕业生评价表》
3.《<大学生素质实践>课程补考合格名单汇总表》
(撰稿人:贺新宇,责任人:黄光明)